但是不管用,人家根本不吃她这一套,并且扬言,如果不付钱想吃霸王餐就直接送他们去警局。
一家三口一听,顿时怕了,赶忙刷了卡灰溜溜的跑了。
二十五万啊,就这么没了,这可是他们小半辈子的积蓄啊!
让抠门半辈子的他们一下子花出去这么多钱,这可比割心剜肉还疼啊。
吴秀兰捂着心口,哭着脸祈求道,“明迩,那店是你介绍给我们的,你得给我们做主,看看能不能把钱要回来。”
“花出去的钱哪里还有要回来的道理,而且又不是人家没有给你东西,你自愿购买人家照常服务,一分价钱一分货,都是正常交易,到哪也没有要会来之理。”
“可那是你让我们去的店,你得负责!”杨建华无理的道。
明迩冷笑,“是你们找我帮助,我就把以前定做校服的店告诉你们,现在你们钱也花了,东西也拿到了手,现在又找我负责,道德绑架也不是这样的吧?”
“我们以为是你掏钱,结果现在告诉我们还是要我们自己掏钱,这不是欺骗吗?!”
“我从来没有说过是我付钱。”明迩瞥了他们一眼,直接点明他们内心的小九九“怎么不说是你们自己想要占便宜,结果好处没捞着,现在恼羞成怒,想让我给你们买单呢?”
杨建华夫妇顿时脸色难看的跟吞了一整只苍蝇一样。
明迩瞅了眼那一地上的购物袋,眼底掠过一丝幽深,红唇轻启,“他们家衣服不错,都是奢侈品牌,你们买了也不亏。既然你们都来了帝都,该花的钱还是要花的,要不然你们还穿以前那身出去,就算你们不怕被人笑话,也得为你们女儿想一想。她不是有希望保送帝大嘛,那穿着绝对不能寒酸了,你们也算是给自己女儿美好未来投资了。”
看他们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似乎在计算着这一笔投资值不值,眼里带笑,满脸疑惑,“莫非两位不舍得给女儿花钱?还是说,有老一辈的思想,觉得女儿都是赔钱货,不值当你们花这个钱?”
杨枝抬起头看了自己父母一眼,清秀的小脸上闪过一丝怀疑。
杨建华夫妇被女儿这么一看,心里头一紧。
他们的确有这种想法,如今明迩当着女儿的面戳穿,不由得一阵心虚。
不过,又想想,明迩有一点倒是没有说错,他们不能再和以前那样穿的寒酸,不然就会有很多人看不起他们,就算是出门遛个弯,碰到个富家太太想要搭话,一看他们穿着,就嫌弃的不行避开的远远的。
所以,既然想要在这里站稳,身上的行头是绝对不能少的。
两人想通了这些,赶紧出声辩解,“怎么会呢?只是我们平常省惯了钱,突然一下子花了小半辈子的积蓄,我们夫妻俩实在心疼啊。”
“是啊是啊,这钱挣得实在不容易,这可是我种地二十几年才攒下来的。”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等杨枝以后出息了,你们就会庆幸这笔钱花的值。”
明迩懒洋洋的扔下一句,就转身上楼了。
夫妻俩开始琢磨着明迩的话。
杨枝缓缓抬起头,望着明迩的背影,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
她这一番话,究竟是真心还是假意?
下午六点,傅容砚来接明迩去吃饭。
善战从驾驶上下来,绕过车子,替她将后门打开,傅容砚正坐在里面。
明迩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正好看到他优雅交叠着两条修长的长腿,黑色西装裤包裹着遒劲又笔直的双腿,看起来格外的禁欲矜贵,两只手随意的搭在腿上,白皙如瓷,玉骨入竹,是一双极其好看的手,而且他袖管微微往上缩了一些,露出白皙一截手腕,手腕上佛珠和发圈交相缠绕,脑子里一下子就蹦出了那晚二人交缠荒唐画面以及今天上午那尴尬地场面。
脸颊不自觉染上绯红,耳朵更是红的滴血。
“不上车?”
傅容砚温润好听的嗓音从里面传出。
明迩下意识心里一紧,朝善战点头道了声谢,就弯下腰,坐进了里面。
傅容砚拧开身边的保温杯,喝了一口水。
察觉明迩的目光,转眸看她,保温杯往前一递,“喝吗?”
“谢谢,不用。”
明迩摇摇头,从那杯子里飘散出来的气味,她就闻出来了,泡的枸杞。
只是,年纪轻轻,泡什么枸杞。
莫非他肾虚?
很快,明迩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他虚不虚,都体验过了,自己还能不知道吗?
想到这段时间和傅容砚的相处,发现他看着二十四五的模样,但是他周身气度却给人一种历经千帆的稳重,没有一点年轻人身上的蓬勃朝气。
就好像,长着一张年轻人的脸,内心却活了千百年一般......
还真是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人,让人忍不住去探索。
傅容砚瞥了眼车窗外,看到花架下那一闪而逝的人影,眸子里幽深一片,提醒道,“在家里还是都注意点,人心叵测。”
明迩立即就猜出他说的谁,“杨枝?”
“应该是这个名字。”
明迩点头,接受了他的提醒。
会咬人的狗不叫,身边多了个陌生人,是得提防点。
“有需要给我打电话,我安排人过来。”
“我心里有数,不会有事的。”
“嗯。”
这时,傅容砚手机响了。
明迩看了他一眼,从她这个角度,恰好看到他微微低垂着眸子接电话。
他的眼睛极其漂亮,认真看人时里面好像有星星,星星闪闪的清澈耀眼,微微低垂着眼眸时,长长的睫毛像一把扇子在下眼睑处形成一道阴影,眼型弧度斜长且流畅配上微微上挑的眼尾,像一只小鸟。
山根高挺,悬胆鼻,薄唇紧抿,流畅的下颌线如一道俏丽的山峰,锋利又秀美。
落日的余晖,透过车窗洒在他身上,一抹淡淡的金黄色的光晕笼罩着他,衬的他那张精美绝伦的脸更惊艳,他的皮肤很好,没有一丝瑕疵,是女人看了都嫉妒冷白皮。
大概是阳光的映衬,明迩好像看到他眼角闪烁着淡淡的金色,交叠着双腿坐着,气场不怒自威,就好像他就是这世间最权力无双最尊贵的帝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