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想再说几句表忠心的话,走廊另一头,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卷毛抬头一看,脸色又是一白。
来人是胶皮,而他身后,跟着的赫然是洪兴在铜锣湾最能打的四个人——陈浩南、山鸡、大天二、巢皮!
胶皮刚才跑出去,越想越气,自己好歹也是大B哥手下的人,在铜锣湾也算有头有脸,竟然被陈骏这个烂仔当众羞辱,这口气怎么咽得下去?
他立刻打电话摇人,刚好碰到在附近酒吧喝酒的陈浩南几人,便添油加醋地把事情说了一遍,要他们过来帮忙找回场子。
陈浩南几人讲义气,一听兄弟被欺负,当即抄起家伙就杀了过来。
可当他们冲进夏威夷桑拿,看到的却不是想象中陈骏被围殴的场面,而是如同人间地狱般的惨状。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和呕吐物的酸臭味,走廊里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生死不知的壮汉,鲜血和碎肉混杂在一起,墙壁上、天花板上,到处都是喷溅状的血迹。
那个在铜锣湾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的和合图红棍巴闭,此刻像一滩烂泥一样瘫在墙角,胸口塌陷,四肢以一种诡异的角度扭曲着,脸上血肉模糊,已经完全看不出人形。
饶是陈浩南这种从刀光剑影里闯出来的人,看到这幅场面,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胃里一阵翻涌。
这他妈是人干的事?
胶皮更是吓得双腿一软,差点直接跪在地上。
他这才明白,刚才陈骏和那个怪人,对自己已经是手下留情了。
陈浩南的目光,最终落在了那个浑身浴血,如同地狱恶鬼般站在尸堆里的男人——丁修。
然后,他又看到了那个倚在门框上,神情淡漠,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的陈骏。
陈骏注意到了他们,只是嘴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讥讽。
他将指间快要燃尽的香烟弹掉,又从兜里摸出那包万宝路,随手扔给了还在发抖的卷毛。
“剩下的,当是你的精神损失费。”
说完,他甚至没再多看陈浩南一眼,只是对丁修淡淡地说了一句:“走了。”
“好嘞。”
丁修咧嘴一笑,露出被血染红的牙齿,迈开大步,跟在陈骏身后。
那个一直沉默不语,如同雕塑般的锦衣卫也紧随其后。
三人与陈浩南一行擦肩而过,那股浓烈的血腥气和煞气,让大天二和巢皮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握着武器的手心全是冷汗。
直到陈骏三人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陈浩南才缓缓松开紧握的拳头,他发现自己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湿。
姗姗来迟的山鸡,手里还提着两把开山刀,一进来就咋咋呼呼地喊道:
“南哥,人呢?我操,这是怎么回事?”
当他看清眼前的景象时,整个人直接呆在原地,手里的刀“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卷毛已经反应过来,连忙招呼着几个胆子大的员工,拿着水桶和拖把,开始手脚麻利地清洗现场,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
“没事的,没事的,喝多了,都是自己摔的……”
陈浩南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眉头紧紧地锁在一起,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今天带人折返回来,不单单是为了帮胶皮出头。
更重要的目的,是巴闭。
就在不久前,大佬B亲口对他许诺,只要他能搞掂巴闭,就立刻给他扎职,让他当上铜锣湾的红棍!
这可是他梦寐以求的位置!
所以他才立刻带人过来,没想到……
山鸡看着陈浩南空着手,再看看地上的惨状,瞬间反应了过来,凑上前低声问道:
“南哥,这……这真是烂仔骏干的?”
陈浩南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的震惊和不甘,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不是他,是他身边那个怪人。”
山鸡一脸不屑,撇了撇嘴:
“我操,一个打手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下次让我碰到,我一刀砍死他!”
陈浩南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一刀砍死他?
山鸡是能打,但和刚才那个男人比起来,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
那种杀人如割草的恐怖实力,已经超出了他们这些街头古惑仔的认知。
陈浩南眯着眼睛,沉声道:“走,回去见B哥。”
……
当天晚上。
铜锣湾,洪兴堂口。
大佬B面沉如水地坐在主位的太师椅上,静静地听完了陈浩南的讲述。
“……事情就是这样,等我们赶到的时候,巴闭已经不行了。”
陈浩南说完,烦躁地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上,猛吸了一口。
一旁,脸无人色的胶皮心有余悸地补充道:
“B哥,那个烂仔骏……不,骏哥身边那个人,真的太恐怖了!我从来没见过那么能打的人!巴闭在他手上,就跟个玩具一样,几下就给打散架了!”
大佬B面无表情,那双深邃的眼睛看不出喜怒,他望向陈浩南,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问道:
“你亲眼看到是陈骏身边的人动的手?”
陈浩南烦躁地将烟蒂摁进烟灰缸里,闷声道:
“我没亲眼看到过程,但现场除了他们,没有别人!B哥,巴闭死了,那我扎职红棍的事……”
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这个。
巴闭死了,虽然不是他亲手干的,但人确实是死了。
他想知道,大佬B的承诺还算不算数。
如果今天是他带人搞掂巴闭,那他陈浩南就能名正言顺,风风光光地扎职红棍,在铜锣湾的地位将无人能及!
结果,这天大的功劳,竟然被那个他平时根本看不起的烂仔骏,给抢走了!
大佬B闻言,并没有直接回答,只是不易察觉地叹了口气。
在他众多手下中,他最看重陈浩南。
一方面,陈浩南够胆识,有脑子,能打能拼;另一方面,陈浩南重情重义,听他的话,容易掌控。
至于陈骏,在他眼里,一直都只是个没什么脑子,只能用来办些脏活累活的工具人。
而巴闭,则是和合图内部斗争的牺牲品。
这家伙嚣张跋扈,到处惹是生非,还得罪了社团元老,早就是和合图高层眼里的弃子。
大佬B也是前段时间和合图的龙头“高文彪”私下打了招呼,才决定让陈浩南拿巴闭来立威,顺理成章地捧他上位。
没想到……计划全被陈骏这个变数给打乱了!
“浩南,这件事你不要再管了。”
大佬B缓缓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
“巴闭死了,和合图那边肯定要有说法。你现在站出来,只会引火烧身。”
陈浩南脸上闪过一丝失望,但还是强颜欢笑道:“我明白了,B哥。”
胶皮在一旁,却是心事重重地问道:
“B哥,那……那陈骏怎么办?他现在这么嚣张,连巴闭都敢杀,以后我们铜锣湾,到底谁说了算?”
大佬B脸上一丝阴险的表情稍纵即逝,他摆了摆手,叹了口气说道:
“年轻人,气盛一点很正常。”
“让他先威风两天吧,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他蹦跶得越高,将来才摔得越惨。”
……
与此同时,九龙总区医院,太平间内。
刺眼的白炽灯下,靓坤抓着一块白布,看着上面那具已经拼接不回人形的尸体,眼泪鼻涕横流,声音凄厉得如同杜鹃啼血。
“巴闭!我的好兄弟!你怎么就这么走了啊!你跟我说要去桑拿泡个澡,怎么就泡到这里来了啊!”
“我们一世人两兄弟,怎么你就这么走了/”
他一把从旁边傻强的手中夺过一张纸巾,擦了擦根本不存在的眼泪,脸上的悲痛瞬间化为狰狞的暴怒:
“我操!哪个扑街干的!敢动我靓坤的人!”
傻强在一旁嗫嚅道:
“坤哥,我……我打听过了,就是我们洪兴大B手下,一个叫陈骏的烂仔……”
“陈骏?
”靓坤愣了一下,随即破口大骂,
“我屌你老母!大B那个老不死的东西,敢搞我的人!”
“还有那个陈骏,算个什么东西?”
“我明天就带人去铜锣湾,把他剁碎了喂狗!”
旁边,一个穿着暴露,有着一张明星脸,身材妖娆的四仔片小明星,也红着眼圈,嗲声嗲气地说道:
“坤哥,你一定要为巴闭哥报仇啊,他对我最好了,还说下个月要捧我当电影女主角……”
她话还没说完,靓坤已经一个大耳刮子狠狠扇了过去,直接把她扇倒在地。
“报仇报仇!报你妈的头啊!!”
靓坤骂骂咧咧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名牌西装,对着地上的尸体吐了口唾沫:
“废物!死了还要给老子找麻烦!”
“我现在火气很大,给我蹲下!”
话音刚落,靓坤就一把揪住那女明星的头发,将她的脑袋粗暴地往自己身下按去,嘴里还发出变态的狞笑:
“来,对着我兄弟的尸体,给老子去个火!让他走得安心点!”
……
陈骏早已离开了那片是非之地。
临走前,卷毛硬是塞给他一个厚厚的信封,里面是五千块钱的“茶水费”,算是彻底投诚。
一想到陈浩南看到自己时那副吃了苍蝇一样不甘心的表情,陈骏就忍不住笑出了声。
心情大好之下,陈骏大手一挥:
“走,带你们去吃好东西!我请客!”
路边那辆车漆剥落,满是划痕的大金杯,是陈骏目前为数不多的固定资产。
考虑到丁修那身板,再加上另一个沉默寡言的锦衣卫,陈骏早就把后排的座位全部拆掉,腾出了一大片空间。
丁修拉开车门,一屁股坐进后排,老旧的大金杯底盘瞬间往下沉了沉,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嘎吱”声。
紧接着,那名代号为“乙七”的锦衣卫也坐进了副驾驶,车身又是一晃,总算平衡了一点。
开车的时候,陈骏能明显感觉到,这台十年车龄的老伙计,正承受着它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重量,油门踩到底都感觉有些力不从心。
车子晃晃悠悠地穿过几条街,最终停在了油麻地的庙街路口。
下车后,陈骏带头走在最前面。
左边,是如同刀锋般的丁修,他赤着上身,那身虬结的肌肉和狰狞的伤疤在夜市的霓虹灯下显得格外骇人。
右边,是穿着一身现代便服,却依旧掩盖不住那股子冷厉气质的锦衣卫乙七。
明明陈骏一米八几的身高,在港岛已经称得上是人高马大,但夹在这两个怪物中间,竟显得有些“娇小”。
三个人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所过之处,就差在脸上写上“生人勿进”四个大字。
原本拥挤喧闹的庙街,行人竟纷纷主动避让,硬生生地为他们三人空出了一条三米宽的专属通道。
庙街作为港岛最负盛名的夜市,鱼龙混杂,各种小吃摊、算命摊、杂货摊鳞次栉比,充满了活色生香的市井气息。
陈骏带着两人,径直走进了一家灯火通明的大排档。
此时正是饭点,大排档内生意红火,几乎座无虚席,老板和服务员忙得脚不沾地。
而位置最好,视野最开阔的一张大圆桌,此时却被几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霸占着。
为首的两人,一个留着长发,神情嚣张,正一边剔牙一边高谈阔论;另一个则笑眯眯的,看起来人畜无害,但眼神深处却透着一股阴狠。
正是东星社的当红炸子鸡——东星五虎之二,
“下山虎”乌鸦和“笑面虎”吴志伟。
他们几人素质极低,划拳吹牛的声音震天响,桌上杯盘狼藉,脚下更是丢满了烟头和骨头,引得周围食客纷纷侧目。
其他顾客皆是敢怒不敢言,生怕招惹到这伙一看就不好惹的烂仔。
就在这时,一名长相酷似明星的靓仔,忽然坐在他们之中的空位上,抽着烟潇洒道:
“吃饭啊,又不是讲数,用不着大小声的,能吃就吃,不能吃就滚蛋,别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点个叉烧就叽叽喳喳要是上一份烧鹅,你们不得上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