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得到朱棣如此高的评价,可谓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就在此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插了进来。
“说得天花乱坠!还不是一群只会摆弄铁管子的匠人!”
朱高煦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他身后还跟着几名五大三粗的亲卫,个个都是军中百里挑一的悍将。
他先是向朱棣行了个礼,随即目光挑衅地看向朱高烨。
“四弟,你的炮,的确厉害。但你的兵,可敢与我帐下的勇士,比试比试?
我大明军队,靠的终究是马上的功夫,是手中的刀枪!
可别仗着火器之利,就忘了为将者的根本!”
他就是要当着父皇和众人的面,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狠狠地羞辱朱高烨一番,找回些颜面。
在他看来,朱高烨手下那些人,不过是些会操作机械的工匠,论起单兵格斗,骑马射箭,肯定不是自己这些身经百战的精锐的对手。
朱棣眉头一皱,刚要呵斥,朱高烨却微笑着开口了。
“二哥说的是。我手下的兵,论骑射武艺,自然远不及二哥帐下的百战精兵。”
他坦然承认了短处,让朱高煦准备好的一肚子嘲讽的话,顿时憋了回去。
“不过,”朱高烨话锋一转,
“我这些兵,练的也不是沙场搏杀的本事。他们练的,是纪律,是协作。”
“纪律?协作?”朱高煦嗤笑一声,
“说得好听!敢不敢拉出来比一比,一试便知!”
“好啊。”朱高烨竟然一口答应了下来,
“不知二哥想怎么比?”
朱高煦一愣,没想到他答应得如此爽快。
他眼珠一转,指着不远处的一处空地说道:
“简单!你我各出百人,不着甲,不用兵器,就在那空地上,徒手搏杀!看看最后,谁的人还能站着!”
“二哥,这恐怕不妥。”朱高烨摇了摇头,
“我的人金贵,若是有个磕碰,耽误了神武大炮的维护,父皇怪罪下来,你我都担待不起。”
“你!”朱高煦气得脸色涨红,这分明就是怯战的借口!
“不如这样吧,”朱高烨微微一笑,指了指营地门口一面作为记时和号令用的牛皮大鼓,
“我们换个比法。也各出百人,从营地门口出发,绕着整个大营跑一圈,约莫十里地。
看哪一队,能先一步回到这里,并敲响这面大鼓。如何?”
比跑步?
朱高煦和他身后的将领们都愣住了,随即爆发出一阵哄笑。
这算什么比试?简直是儿戏!
军中将士,哪个不是腿脚利索之人?
负重越野几十里都是家常便饭,区区十里奔袭,算得了什么?
“好!一言为定!”朱高煦生怕他反悔,一口应下,
“父皇作证!谁输了,谁就当着全军的面,承认自己练的兵,都是一群软脚虾!”
朱棣看着自信满满的朱高烨,又看了看一脸轻蔑的朱高煦,没有阻止,只是饶有兴致地“嗯”了一声,算是默许了。
他也想看看,自己这个儿子手下的兵,到底有什么不同之处。
很快,两支百人队在营地门口集结完毕。
汉王朱高煦那边,清一色的彪形大汉,个个肌肉虬结,眼神剽悍,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煞气。
他们穿着宽松的短打,赤着上身,在寒冷的晨风中,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反观朱高烨这边,士兵们的体型就要“正常”许多。
他们没有脱掉上衣,依旧穿着那身藏青色的作训服,脚下则是一双造型古怪的,用多层牛皮和棉布纳成的厚底短靴。
他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静静地列成了一个十乘十的方阵,每个人的表情都如出一辙的平静。
“预备!”
随着号令官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做好了起跑的姿势。
“开始!”
一声令下,汉王府的百名精锐,如同猛虎出笼一般,冲了出去。
他们争先恐后,都想抢在第一个,为王爷争光。
而朱高烨的方阵,则出现了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一幕。
他们没有散开,依旧保持着严整的方阵,以一种不快不慢,却极其统一的频率,迈开了脚步。
“一!二!一!”
“一!二!一!”
领头的队长,喊着口令。
整个百人队,一百个人的脚步声,竟然像是只有一个人的声音!
他们的呼吸、摆臂、步幅,都如同用尺子量过一般,整齐划一,毫厘不差。
“哈哈哈!这是在干什么?扭秧歌吗?”
“跑个步还要喊口令,真是笑死人了!”
汉王府的将士们看到这一幕,笑得前俯后仰。
朱高煦的脸上,也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在他看来,胜负已分。
自己的人已经冲出去几百米远了,老四这队人,还在那儿慢悠悠地“齐步走”。
然而,朱棣的眉头,却悄悄地皱了起来。
他不懂什么叫“配速”,也不懂什么叫“团队协作”。
但他从军一生,他能看出,朱高烨的这支队伍,蕴含着一种可怕的,令人心悸的力量。
那是一种将百人的意志,拧成一股绳的,绝对的“服从”。
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
一炷香后,汉王府的队伍,已经有人开始掉队。
长跑,考验的不仅仅是爆发力,更是耐力。
起步时冲得太猛,导致他们的体力消耗过快,队伍被拉得稀稀拉拉,不成样子。
而朱高烨的方阵,依旧保持着最初的速度,不快不慢,但他们的队形,没有一丝一毫的散乱。
那些体力稍差的士兵,被夹在队伍中间,被前后左右的同伴,用一种无形的节奏,带动着前进。
半个时辰后,当汉王府跑在最前面的几个人,气喘吁吁,脸色发白地出现在众人视野中时,他们身后,一个整齐的藏青色方块,也跟了上来。
那个方阵,依旧保持着出发时的速度和队形。
他们的呼吸虽然也变得粗重,但节奏却惊人地一致。
“加速!”
随着领队一声低喝,整个方阵的节奏,陡然加快!
“杀!杀!杀!”
一百个人,同时发出了低沉的,充满压迫感的呐喊。
他们的速度越来越快,从已经上气不接下气的汉王府士兵身边,呼啸而过。
最终,在所有人呆滞的目光中,那个藏青色的百人方阵,以一个整体,冲过了终点。
然后,他们没有停下,而是继续保持着队形,缓缓地绕场,进行着放松和调整。
直到领队下达“立定”的口令,一百个人,才“唰”的一声,同时停下脚步,稳稳地站定在牛皮大鼓前。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
而汉王府的士兵,则是在几分钟后,才陆陆续续,东倒西歪地跑回来。
胜负,已然分晓。
朱高煦的脸,涨成了猪肝色。他想不通,他完全想不通!
自己手下这些能与猛虎搏斗的勇士,怎么会输在一场最简单的跑步上?
“二哥,”朱高烨的声音,适时地响起,
“承让了。”
他走到那面牛皮大鼓前,看了一眼依旧保持着军姿,面不改色的百人队,淡淡地说道:
“我的人,或许不是最强的个体。但他们,是一个整体。我的命令,就是他们的意志。
在我的体系里,这,比任何个人的勇武,都更加重要。”
说完,他拿起鼓槌,不轻不重地,敲响了那面代表着胜利的大鼓。
“咚!”
沉闷的鼓声,回荡在清晨的营地里。
御座之旁,朱棣看着那个手持鼓槌,神情淡然的儿子,眼神中的欣赏,终于再也无法掩饰。
……
班师回朝的号角,终于在三日后吹响。
三十万明军铁流,带着征服漠北的赫赫战功和缴获的大量牛羊物资,浩浩荡荡地踏上了归程。
与来时相比,大军的士气高昂到了极点。
鞑靼太师阿鲁台授首,主力被歼,这意味着大明北境,至少在未来十年内,将再无大的战事。
对于这些常年征战的军士而言,没有什么比“和平”与“回家”更值得期待。
靖海王朱高烨的车队,被安排在了整个行军序列最核心、最安全的位置,紧随在皇帝的龙辇之后。
十二辆由重兵把守的特制马车,如同十二座移动的堡垒,散发着神秘而又令人敬畏的气息。
每一个路过这支车队的将士,都会下意识地放慢脚步,眼神中带着好奇与敬畏。
军中最重实力。
朱高烨用那惊天动地的一炮,为自己赢得了最原始,也最有效的尊重。
但尊重,并不等于接纳。
尤其是对于汉王朱高煦和赵王朱高燧的派系而言,朱高烨的异军突起,狠狠地楔入了他们谋划多年的夺嫡大计之中,让他们如鲠在喉。